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里面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这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修订,已经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的人,以及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的人、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的人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这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承销总干事)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55,799,524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真实的情况与这次发行的保荐人(承销总干事)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6、这次发行的股票自这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这次发行的股票完成登记至相关方名下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有关法律、法规对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发行对象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获得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7,790.06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用于以下项目: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企业能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真实的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将发生明显的变化,但是不会导致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和实际控制人发生明显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9、这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这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与公司有关联关系的发行对象,最终是不是真的存在因关联方参与本次认购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85,998,416股,公司控制股权的人珠海润诚直接持有公司39.32%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夏诚亮、朱迎晖、朱华夏,其中夏诚亮直接持有公司6.45%的股份,朱迎晖经过控制珠海润诚间接持有公司35.38%的股份,朱迎晖与夏诚亮经过控制澳门润成间接持有公司13.84%的股份,夏诚亮通过扬州嘉杰间接持有公司2.30%的股份,朱华夏通过扬州嘉杰间0.32%
接持有公司 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58.31%股份。
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55,799,524股,且假设公司实际控制人夏诚亮、朱迎晖、朱华夏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参与认购,以公司185,998,416股本总数进行测算,则本次发行完成之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稀释为44.85%,但仍不影响其控制地位,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夏诚亮、朱迎晖、朱华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加强长期资金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长期资金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就这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
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来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来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修订,已经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公司将向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全文,并格外的注意以下风险:
目前公司与全球知名的大型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知名汽车整车企业,包括博世(BOSCH)、采埃孚(ZF)、蒂森克虏伯(TK)、耐世特(Nexteer)、博格华纳(BORGWARNER)、上汽大众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占比分别是86.94%、80.27%、80.53%和81.76%,各期向博世华域、博世南京、博世武汉、博世烟台以及美国博世等博世集团内的企业合计销售比例为37.41%、35.06%、35.55%和33.91%,客户集中度较高。
汽车零部件种类较多、规格各异,且技术标准和工艺水平要求比较高。为保证产品质量、供货的及时性并降低采购成本,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整车企业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准入标准及稳定的零部件采购体系,并通常与上游零部件配套企业建立较为长期、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尽可能的避免供应商频繁更换导致的转换成本,因此,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伙伴关系及相应订单需求较为持续和稳定。但若公司主要客户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动或者公司市场开发策略不符合市场变化或不符合客户的真实需求,甚至会出现客户流失,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资产质量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铝合金锭,铝合金锭价格将直接影响公司产品的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受到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全球公共卫生事件带来产能变动等因素的影响,铝合金锭价格变革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基于铝合金锭价格的波动性,公司与主要客户会就铝价波动与产品营销售卖价格联动作出约定,定期调整产品售价。虽然公司通过上述措施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能够更好的降低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但仍然不能排除未来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度波动,进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较大变动的可能性。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主要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相关建设项目,其建设投产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有提升作用。公司在汽车轻量化铝合金压铸件行业领域的生产经验、技术水平、人才队伍等方面已有多年的积累和布局,但如果行业经营环境出现剧烈变化,如竞争加剧超预期、需求增速显著放缓等情况,公司将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鉴于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投产时间不长,目前处于产能爬坡期,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实施可能面临良品率、下游市场环境、政策、汇率波动、境外成本管控水平和原材料供应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多方面的重大变化影响,则将对前次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经济的效果与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客户主要为全球知名的大型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为确保向客户供货的及时性以及生产的连续性,公司通常会维持一定的存货储备。报告期内,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存货规模整体呈现增长态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8,844.67万元、48,817.66万元、56,366.53万元及61,914.05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7.67%、27.20%、29.24%及32.69%。存货规模的扩大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增加了公司的存货管理难度、存货跌价风险以及资金占用压力。为降低该等因素的不利影响,公司一直在优化订单、采购、生产、库存、销售等一系列生产经营流程,借助信息系统加强各个生产经营环节的信息交互及整体生产安排的计划性,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存货储备水平的合理控制。但如果未来公司存货管理不力,将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将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用房均取得产权证书,尚存两处辅助用房未取得产权证书,一处位于扬州市江都区,一处位于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厂高新技术开发区。上述辅助用房用途为食堂、临时住宿等,非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根据扬州市规划局江都分局、江都区国土资源局、江都区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证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不会要求拆除该房产,并确认公司的该等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政府主管部门赞同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流程补办权属证书,但仍存在无法及时取得该辅助用房产权证书的风险。根据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出具的《情况说明》,河北力准尚有部分建筑物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属证书,河北力准对该房屋建筑物的建设及使用不属于重大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河北力准可接着使用并从事相关生产经营,不存在被拆除的风险。河北力准建设的房屋建筑物符合有关规划,目前正在按照有关政策完善相关手续,管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正在积极推动以上问题妥善解决,但仍存在无法及时取得该辅助用房产权证书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0,061.74万元、13,364.01万元、14,598.43万元和8,625.63万元。铝合金压铸件精密行业属于竞争较为激烈的行业,政策导向、市场需求及价格等因素均能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若公司上游供给或下游需求产生较大变动,将可能会引起公司净利润出现波动的风险。另外,前募项目实施后在项目周期内累积的效益没有到达预期的话,也会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造成一定影响。
本次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获发行人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最终发行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虽然公司对这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谨慎、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项目本身就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且预期能够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但前述论证均基于现阶段国家产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工程进度、投资所需成本、国家产业政策等方面出现不利变化,将可能会引起项目建设周期延长、项目实施效果低于预期,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一定风险,存在其实际盈利水平达不到预期的可能性,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和总股本规模将有一定增长。但是,由于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充分的发挥效益需要一段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将可能没办法与净资产及总股本同步增长,因此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盈利下降,企业存在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盈利下降的风险。同时,如果经营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很有可能会影响企业这次募集资金使用的预期效果。
这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为2023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12月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9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
截至2024年9月30日,企业主要涉及财务性投资的报表科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在本募集说明书里面,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1、普通术语
博世集团(RobertBoschGmbH),总部在德国,致力 于汽车与智能交通技术、工业技术、消费品和能源及建筑 技术等产业
采埃孚集团(ZFTRWAutomotiveHoldingsCorp.),全球 主要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专业供应传输、转向、底盘系统 零部件
蒂森克虏伯集团(TK),总部在德国,产品涉及钢铁、 汽车技术、机器制造、工程设计、电梯及贸易等领域
博格华纳集团(BorgWarner),总部在美国,专注于设 计和制造高技术的产品来提高汽车引擎系统、传动系统和 四轮驱动系统
威伯科集团(WABCOHoldingsINC.),是全球主要的商 用电子制动、稳定性和悬挂控制管理系统方面的供应商,现已 被采埃孚收购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年2月28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吸收合并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暨变更经营事物的规模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5号),东方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获准吸收合并投行业务全资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近日自证监会 取得换发后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经营事物的规模含 “证券承销与保荐”。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公司严格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证监会批复及相 关要求推进实施吸收合并工作,自2024年9月2日起,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存量客户与业务整体迁移并 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投资银行业务项目均由东 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继续执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 司对外签署的协议均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履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全部债权及债务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继。)
以金属铝为基础添加其他金属、非金属元素制成的合金 材料,铝合金是工业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类有色金属材料, 在航空、航天、汽车、机械制造、船舶及化学工业中已大 量应用
全称压力铸造,是指将熔融或半熔融的金属以高速压射入 金属铸型内,并在压力下结晶的铸造方法,简称压铸
在保证汽车的强度和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降低汽 车的整备质量,来提升汽车的动力性,减少燃料消耗, 降低排气污染,由于环保和节能的需要,汽车的轻量化已 经变成全球汽车发展的潮流
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 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具有新 技术新结构的汽车
ProductionPartApprovalProcess,生产件批准程序,规定 了包括生产件和散装材料在内的生产件批准的一般要求, 目的是用来确定供应商是不是已经正确理解了顾客工程设 计记录和规范的所有要求,以及其生产的全部过程有没有潜在 能力,在实际生产的全部过程中按规定的生产节拍满足顾客要求 的产品
本募集说明书里面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一定的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2024年9月30日,珠海润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为73,127,125股,持股票比例为39.30%,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夏诚亮、朱迎晖夫妇及其子朱华夏。基本情况如下:
夏诚亮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14031**(*),现任公司董事长。国内常住地为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扬子江北路508号。
朱迎晖女士,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14028**(*)。国内常住地为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扬子江北路508号。
朱华夏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14029**(*),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国内常住地为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扬子江北路508号。
公司行业主管部门为发改委和工信部。发改委主要负责编制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综合性专项规划,行业经济运行监测与调节,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审批或备案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项目;工信部主要负责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
公司基本的产品为汽车用铝合金精密压铸件,产品涉及行业协会最重要的包含中国铸造协会,产品所处下业协会主要有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上述社会团体具体职能如下表:
成立于1986年,是全国铸造企业、地方社团 组织及与铸造业务有关的企业、研究设计院 所、大专院校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非营利性 行业组织,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协会主要负 责制定并监督执行本行业的行规行约,建立、 健全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行为,协调价格 争议,维护公平竞争,协调和促进企业间合作; 参与有关铸造行业经济技术政策及法律和法规 的制订;开展对企业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的咨 询和技术服务等。
成立于1987年5月,是在中国境内从事汽 车、摩托车、零部件及汽车相关行业生产经 营活动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和团体,在平等、自愿 基础上依法组成的全国性工业行业协会。主 要负责组织并修订汽车工业的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并监督执行行规行 约,规范行业行为,协调价格争议,维护公 平竞争;提供行业调查研究建议、咨询服务、 国际交流等。
公司产品属于汽车制造业,主要受下游汽车整车制造业影响较大。我国中央及地方近年来在促进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发展方面给予了充分的支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及鼓励政策,主要涉及产业政策和法律和法规如下:
对购置日期在 2024年1月1日至 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 免征车辆购置税,免税额不超过 3 万元/辆;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 1日至 2027年 12月31日期间的新 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减税 额不超过1.5万元/辆。
《中央国务 院关于做好2023 年全方面推进乡村 振兴重点工作的 意见》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推动乡 村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加快发展现代乡 村服务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 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
将“钛合金和铝合金的精密成形制造 工艺”、“高性能有色金属零部件轻量 化增材制造工艺 ”列入有色领域的基础制造工艺及装 备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
实施大宗基础材料巩固提升行动,引 导企业在优化生产工艺的基础上,利 用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 升先进制造基础零部件用钢、高强铝 合金、稀有稀贵金属材料、特种工程 塑料、高性能膜材料、纤维新材料、 复合材料等综合竞争力。
加强绿色产品研发,增加低油耗、低 排放及新能源汽车生产比例,加快推 进整车及零部件轻量化技术研究与 应用。
《关于提振大宗 消费重点消费促 进释放农村消费 潜力若干措施的 通知》
一是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释放汽车 消费潜力,鼓励有关城市优化限购措 施,增加号牌指标投放。开展新一轮 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 地区对农村居民购买3.5吨及以下货 车、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对居 民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并 购买新车,给予补贴。
占比要达到车辆总销售的20%左右” 的新目标,以及“203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质量品牌要具备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的远期目标。
二、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 持政策。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 延续至2022年底,并平缓2020—2022 年补贴退。……五、用好汽车消费金 融。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汽车消费 信贷等金融业务,通过适当下调首付 比例和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等方 式,加大对汽车个人消费信贷支持力 度,持续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坡力度 和节奏,加快补贴资金清算速度。
《进一步优化供 给推动消费平稳 增长 促进形成强大国 内市场的实施方 案(2019年)》
提出着力带领企业顺应居民消费升 级大趋势,加快转型升级提升供给质 量和水平。对促进汽车市场消费提出 了六项具体方案,包括有序推进老旧 汽车报废更新、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 补贴结构、促进汽车结构更新换代 等。
聚焦汽车产业发展重点,快速推进新 能源汽车、智能汽车、节能汽车及关 键零部件、先进制造装备、汽车零部 件再制造技术及装备研发和产业化。 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领域重点发展 非金属复合材料、高强度轻质合金、 高强度钢等轻量化材料的车身、零部 件和整车等。
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汽车整车及 零部件进口关税。将汽车整车税率为 25%的135个税号和税率为20%的4 个税号的税率降至15%,将汽车零部 件税率分别为8%、10%、15%、20%、 25%的共79个税号的税率降至6%。
将汽车、摩托车轻量化及环保型新材 料研发与制造(专用铝板、铝镁合金 材料、摩托车铝合金车架等)列为鼓 励类外商投资产业。
Al-Ca合金,Al-In合金,Al-V合金, Al-Ca-In合金,铝合金压铸材料产品 等被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 和服务指导目录》
全产业链实现安全可控。突破车用传 感器、车载芯片等先进汽车电子以及 轻量化新材料、高端制造装备等产业 链短板,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零部
件供应商,形成从零部件到整车的完 整产业体系。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发 布实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 汽车技术路线图,明确近、中、远期 目标。引导创新主体协同攻关整车及 零部件系统集成、动力总成、轻量化、 先进汽车电子、自动驾驶系统、关键 零部件模块化开发制造、核心芯片及 车载操作系统等关键核心技术,增加 基础、共性技术的有效供给。
提出研制汽车轻量化用铝合金材料 和镁合金材料等相关标准,推动重点 领域标准化突破,提升装备制造业质 量竞争力。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营造良好市 场环境促进有色 金属工业调结构 促转型增效益的 指导意见》
发展精深加工,着力发展乘用车铝合 金板、航空用铝合金板、船用铝合金 板等关键基础材料,满足先进装备、 新一代信息技术、船舶及海洋工程、 航空航天、国防科技等领域的需求。
提出重点发展高强度轻质合金、高强 度钢等轻量化材料的车身、零部件和 整车。突破整车结构优化设计技术和 车用级碳纤维原材料生产、在线编 织、模压成型,镁、铝合金真空压铸 和液压成形等先进工艺技术。开展轻 量化材料加工及整车、零部件成型生 产和检测能力建设。
将“车体、转向架、齿轮箱及车内装 饰材料轻量化应用”列为鼓励类 产业。
从企业规模、铸造方法与工艺、铸造 设备、铸造质量、能源消耗、废弃物 排放与治理、职业健康安全与劳动保 护、人员素质等方面制定了铸造行业 准入条件,对防止企业盲目建设、避 免行业无序竞争提供了保证。
汽车产业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之一,2011年至2017年,全球汽车产业整体呈上升趋势,全球汽车产量由8,005万辆增长至9,730万辆。2018年以来, 全球汽车产量较之前年度有一定下滑,主要系2020年全球公共卫生事件对全球 大部分汽车行业整车厂及其众多供应商带来一定影响。2021年开始,全球汽车 1 产量逐步恢复增长,2023年全球汽车产量增长至8,980万辆,同比增长5.62%。数据来源:WIND数据库
与此同时,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近年来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随着欧洲出台最严格碳排放政策,英国、德国、法国等全球多个国家已出台燃油车禁售计划,政策环境倒逼大车企转向电动化,如主要车企大众集团已宣布停售燃油车计划,将在2033年至2035年间停止在欧洲销售燃油车,并将稍后一步在中国和美国市场停售燃油车。从销量来看,2023年全球广义新能源乘用车销量达到1,465万台,同比增长35.4%。我们国家新能源汽车占据全球重要市场份额,2023年我国新能源乘用车销量占世界份额的64.8%,其中我国新能源汽车出口占120.3万辆,同比增长77.6%,新能源汽车成为我国出口市场重要增长点。
我国汽车制造业相较全球发达国家市场发展较晚,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分工体系的确立和汽车制造产业的转移,我国汽车产业规模发展迅速,已成为全球汽车工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逐步由汽车生产大国向汽车产业强国转变。2009年至2017年我国汽车产量从1,379.1万辆增长至2,901.54万辆。2018 年至2020年间,受全球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我国汽车产量小幅下降,此后2021 年和2022年逐步恢复增长趋势。根据汽车工业协会最新数据,2023年汽车产销 同比呈现稳步增长趋势,产销量分别达3,011.32万辆和3,009.40万辆,同比增长 率分别为9.60%和12.02%,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增长明显。 具体来看,2009年起国家开始连续给予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同时政府也 开始在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基础建设等诸多方面给予强力的全方位的政策支持; 特别是自2012年7月,国务院出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 年)》更是标志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步入增长的快车道。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大 力扶持和消费需求的拉动下,我国新能源汽车步入初步快速期,产销规模迅速扩 大。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12年至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 分别由1.26万辆和1.28万辆增长至944.30万辆和949.52万辆,2023年同比增 长率为30.81%和37.88%。在碳中和发展背景下,预计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仍将 保持着较高的增长速度。数据来源:WIND数据库
汽车消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较大,对我国社会消费增长以及宏观经济发2 展具有重要作用,2023年汽车消费在社会消费零售总额中占比达10.3%。2018 年以来我国已出台包括《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 稳增长促进形成较为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等多项政策,实施多举 措并行全方位促进汽车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同时,新能源汽车行业鼓励消费政 策也不断出台。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 (2021-2035年)》,提出2025年新能源汽车渗透目标定位为20%。据中国汽 车工业协会估计,2025年汽车整体销量有望达到3,000万辆,则对应新能源汽车 销量有望达到600万辆,以2020年新能源汽车136.7万辆销量计算,未来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复合增速有望超过34%。数据来源:WIND数据库
从全世界汽车产业分布横向布局来看,我国汽车产业在全球汽车产业中占据重要地位。汽车消费方面,我国汽车消费市场已发展成为全球汽车产品最主要市场之一,2008年以来我国汽车保有量水平不断提升,从2008年的6,467.21万辆增长至2023年12月底的33,618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也呈稳步上涨的趋势,从2014年12月的22万辆增长至2023年12月底的2,041万辆,预计未来在消费升级趋势带动下,我国未来汽车保有量将进一步提升。从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角度看,我们国家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从2016年的1%迅速增长至2023年全年的31.55%。(未完)src=
周一至周日 7:30-17:00